北京市房主在本站出售二手房

每套房宣传费伍佰元,直至房屋出售为止,置顶另行收费。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 > 国内新闻

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

字体:
发布时间:2024-11-19 08:31:51
来源:澎湃新闻

       华语社: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,为贯彻落实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经市政府同意,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市财政局、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《通知》明确,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,根据《公告》规定,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。

《通知》明确,根据《公告》规定,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。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(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,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,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

《通知》明确,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。

《通知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。2024年12月1日前,个人销售、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,符合《公告》和《通知》规定的可适用执行。

>更多相关文章
关于本站 - 广告服务 - 免责申明 - 招聘信息 - 联系我们
爱国主义宣传中心以无资金,不得已六十万出售本站。(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 。)
爱国宣传中心资金紧缺,欢迎各界人士捐助。中国工商银行(0200265409200040982)北京华语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
国民官网:原《中国人民网》- 官网。版权所属单位:北京市华语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10105MA005MBT1R.
Copyright@2012-2032 国民官网(中国人民网)联系电话:15010307867- -17071410443 All Rights Reserved
北京华语社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 华语社邮箱: 903238507@qq.com 微信号:zhonghuaxinwenwang
北京华语社新办公地址:房山区韩村河雅苑26栋一单元501号,原办公电话:010-56184148因迁址无法使用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-互联网出版许可证-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-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北京华语社主办郸城二手房网驻河南省郸城县办公地址:郸城县支农北路农机局家属院第一排第一户
北京华语社与华语爱国主义宣传中心(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)共同主办 工信部:京ICP证16067651号